(八打灵再也26日讯)两个电召车司机非政府组织和多名电召车司机今日来到电召车公司Grab的大马总部,与该公司高层会面兼提交备忘录,包括反映电召车司机被无故停牌问题。
代表团今日与以Grab执行主任拉昔苏克为首的管理层会面时,向对方直接反映了逾600名电召车司机被无理解雇和终止服务的问题,而Grab方面也在会谈上展现十足诚意,承诺会进行另一轮的上诉审核,以及在30天内,给予答覆。
一旦Grab未能在30天内针对司机所提出的诉求给予满意答覆,这些电召车司机组织不排除将求见交通部长陆兆福寻求协助。
一些电召车司机申诉,Grab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就终止一些电召车司机的服务,导致一些欲准备载客的司机深感错愕,还必须特地大老远跑到公司总部排队等候多时查询,以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终止服务。
电召车公司让乘客透过系统为司机的服务打分,但没有给司机同样的评分制度,一旦乘客是恶意给司机低分,司机根本没机会反驳澄清。
司机上诉未获回应
Penggerak电召车司机组织主席祖基菲里透露,全国估计有逾1万名电召车司机被Grab无故终止服务,且大部分被终止服务司机上诉至今,仍未得到Grab的官方回应。
他说,不少电召车司机反映,一些乘客乘搭电召车后,在打分时故意给司机打很低的分数,甚至恶意投诉诬陷司机行为不当,导致司机直接被终止服务,而公司也没有给机会司机做任何辩解。
他也说,电召车司机也只是想赚钱维持生计,有些甚至已经考了商用车辆执照(PSV),突然被终止服务让司机们大感不满。
“他们(电召车司机)会如此愚蠢到打烂自己的饭碗吗?希望Grab公平对待司机,接到乘客投诉时也要给有关司机一个机会解释事情来龙去脉,或许这些司机是被冤枉的。”
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提出11项诉求
1. 要求Grab公司将电召车司机视为“员工”(employee),而不是“生意伙伴”(business partner),并根据劳工法令维护司机权益。2. 不应无故终止电召车司机服务。3. 针对乘客的投诉展开调查,而不是单方面听信乘客说辞。4. 必须在一个月内,针对司机被终止服务上诉案件表明立场。5. 要求电召车公司仿效乘客打分制度,为电召车司机也提供同样的评分和投诉机制。6. 要求电召车公司调低征收20%佣金,至与德士司机一样的10%佣金征收率。7. 严正看待涉及乘客和司机的刑事纠纷,严格监控乘客身分注册制度。8. 对残疾电召车司机给予更多同理心。9. 为电召车司机提供与正职员工一样的福利,如社险、保险和在职培训。10. 支持和协助电召车司机成立全国性组织,以团结国内所有电召车司机。11. 公布电召车公司详细资料,让乘客和司机了解公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