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案贪污罪成入狱,至于是否会因此丧失国会议员资格?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今天宣布,直到国家元首特赦结果出炉之前,纳吉依然是北根国会议员。
(2022年9月5日 吉隆坡 讯)什么?!纳吉贪污罪名成立,已经进去加影监狱蹲了,却还是国会议员?!今天,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证实了有关细节!
由于前首相纳吉已经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基于这一点而发文告透露,纳吉已经暂时保住了北根国会议员的资格。
没丧失资格 纳吉还是北根国会议员
在阿兹哈文告透露,纳吉已经在9月2日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因此纳吉作为北根国会议员的资格暂时维持不变,直到申请结果出炉为止,如果纳吉的申请被拒绝,那么他的国会议员资格就会自动取消。
“还不知道(纳吉)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是否获批。”
阿兹哈指出, 纳吉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的举措,符合联邦宪法第48(4)(c)条款。
阿兹哈透露,纳吉提出特赦申请文件志期9月1日,并附上其代表律师沙菲宜律师楼在9月1日提呈的信函,最终在9月2日交给首相署法律事务局主任。
“纳吉已在9月2日,即联邦法院下判后14天期限内,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款提出特赦申请,因此,对方失去国会议员资格一事,只会在特赦申请解决以后才开始生效。”
“这意味着,目前为止,纳吉作为北根国会议员的身份维持不变,并会在特赦申请完事以后才作决定。”
另外,阿兹哈也证实,议长办公室在8月23日就收到有关纳吉三项罪名的庭令副本。
他指出,根据庭令副本,已经确认联邦法院已经驳回纳吉的刑事案上诉,而且其刑罚同步执行。
阿兹哈解释,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款,任何国会议员遭到法庭判处监禁不少过一年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将会失去议员资格。不过,这项条文需与联邦宪法第48(4)条款及第53(2)条款同读,因此只要相关国会议员在14天内申请特赦,则能继续维持议员身份,直到特赦申请有结果。
纳吉被判刑 巫统区部发起申请特赦签署请愿
这意味着,纳吉在9月2日正式入禀联邦法院申请特赦,只是在拖延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因为只有在最高元首驳回纳吉的特赦申请后,他才会失去国会议员资格。纳吉的举措,无疑是在争取更多时间,直到第15届大选。
这是否意味着,若一天最高元首没有驳回相关申请,纳吉还是能在牢里,享有国会议员薪金?相信之后会有更多法律专家出来给出一个说明。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的上诉申请,裁决维持高庭原判,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必须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联邦法院更谕令将纳吉即时收监入狱。
当判决书出炉后,就有亲纳吉的非政府组织号召集会,涌到国家王宫呈备忘录,要求最高元首马上赦免纳吉。另外,巫统北根区部也迫不及待,在当地发起10万人签署请愿书,为纳吉寻求王室赦免。
巫统北根区部署理主席赞里指出,有关请愿书已派发给北根区居民,并希望收集到10万个签名。
另一方面,净选盟也在网上发起联署请愿书运动,反对最高元首赦免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