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罪名成立就指控法官纳兹兰贪污!现在纳吉却撤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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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纳吉撤回声称SRC案高庭法官纳兹兰涉嫌受贿的指控,但他将提呈新的证据,以便证明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进而要求推翻罪成裁决。 

(2022年8月10日 吉隆坡 讯)换了新的代表律师后,还以为前首相纳吉的”第一炮“会有戏,怎知却是撤回对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涉嫌贪污的指控。

据《马新社》报道,纳吉通过新委任的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ZIST)律师楼的律师,在本月5日(上星期五)向联邦法院入禀最新的宣誓书,表示明确地撤回任何可能意指纳兹兰疑遭调查受贿的说法。 

“依据记录,我决定撤回我所说的话,任何有关被视为或意味着法官纳兹兰可能贪污而接受调查的言论。”

“关于贪污指控,我再次强调,我撤回这些言论。”

尽管如此,纳吉坚持,有新证据可证明纳兹兰涉利益冲突,因此应该废除SRC案的裁决。 

控方7月份曾表示,纳吉不能以据说是纳兹兰向反贪会给的口供来废除SRC案的判决,因为所有口供都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 

在两年前,高庭审理SRC国际公司案时,法官纳兹兰便是给纳吉定罪的承审法官。

2020年07月28日,纳兹兰以贪污、用权力和洗钱的罪名,指纳吉在SRC案中7项罪名全部成立,判监禁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纳兹兰裁决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随着高庭当时对纳吉的罪成判决,纳吉也成为我国史上第一位被法庭定罪的前首相。 

随后,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马上递交申请书,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法官批准申请,但增加100万令吉的保释金,这也意味着纳吉是以200万令吉外加2名担保人保外。

上诉庭:挪用SRC资金令国家蒙羞

去年12月8日,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上诉庭聆审法官阿都卡立表示,纳吉账户在2014年到2015年期间收到了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而纳吉明显是在挪用这笔资金。 

上诉庭驳回纳吉上诉时强调,上诉庭不接受辩方声称这笔资金是“阿拉伯捐款”的说法,而且挪用SRC资金时,还把这4200万令吉转移到不同的公司,是为了让资金难以被追踪 。

上诉庭认同高庭的裁决,那就是纳吉完全掌控SRC国际公司,而且纳吉是SRC的“影子董事”。 

阿都卡林也表示,内阁批准为SRC公司担保,以让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贷款40亿令吉,是纳吉为了个人利益着想,而不是为了国家利益,而且这么做还造成国家蒙羞。 

上诉庭三司(左起)拿督阿都卡林,拿督哈斯扎娜,拿督瓦兹尔阿兰。  

纳吉以纳兹兰涉嫌利益冲突为由要求无效宣判

恶名昭彰的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在今年4月20日,在网络媒体“Malaysia Today”发布文章,指纳兹兰曾因所提供的服务,从刘特佐手中获得200万令吉,其中有逾103万令吉存入纳兹兰在马来亚银行的户头。 更指纳兹兰因银行户头内的100万令吉不明款项而被反贪会调查。

纳兹兰随后在第二天(21日)向警方报案,并指有关报导为不实、没有根据及意图不良,以令他失去上诉庭法官公信力,并干扰司法制度及司法机构。

23日,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证实,该会正对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不过,纳吉就在反贪污委员会对纳兹兰银行账户中超过100万令吉的不明款项展开调查之后,指纳兹兰涉嫌利益冲突为由,指示其法律团队申请在审判中援引新的证据。

在成为法官之前,纳兹兰曾在大马银行担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也曾参与1MDB事务。

不过,纳兹兰已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在同一份宣誓书中,纳吉正在召集更多证人,就纳兹兰的新证据作证,以让他面对无效审判。

联邦法院择定纳吉的SRC案最终上诉,将如期于8月15至26日进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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