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110万成功了结两项控罪 阿末玛斯兰获法庭释放 这是为做副议长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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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zzkxus
(2021年9月29日 吉隆坡 讯)没有最荒谬,只有更荒谬!  在控方撤回他所面对的2项控状后,被控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200万令吉,以及给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假口供的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在缴付110万令吉的罚单后,今日在高庭获无罪释放。 

阿末玛斯兰因为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纳吉获取200万令吉,以及向反贪污委员会给假口供,而在今年8月于高庭被控两项罪名。 

不过,马新社报道,如今阿末玛斯兰已经支付110万令吉的罚款,并获得法庭释放。 

法官拿督阿末沙利尔是在主控官慕克扎尼副检察司告知法庭,随着阿末马斯兰昨天同意缴付110万令吉的罚单,控方撤回他所面对的两项控状后,而判如上述。

法官拿督阿末沙利尔在法庭内表示:“在不继续提控的申请中,副检察司证实被告未来不会再面对相同的控状,这是因为,被告已接受罚单献议,以及缴清上述罚单。因此,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和上诉庭在安比卡(Ambika M A Shanmugam)一案中所判的先例,本庭谕令被告的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无罪释放。所有已安排好的审讯日期一并取消。”

阿末玛斯兰早前被控 影响了政途

第一项控状指出,阿末马斯兰未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阿末玛斯兰被指未申报收取来自纳吉的大马回教银行200万令吉支票。

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被告于同一天将它兑现,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阿末玛斯兰被指于2014年4月30日,在大使路的内陆税收局犯下上述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阿末马斯兰于2019年7月4日下午2时45分至下午3时30分,在反贪会首席高级助理调查官莫哈末再里于国会大厦媒体室向他录口供时给假口供。

此举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第32(8)(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今年7月13日,高庭法官拿督科林批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为做副议长铺路?

阿末玛斯兰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下判后马上发出文告,强调指案件解决的过程仅仅是本案与任何政治或外部因素无关,且不涉及任何人或机构,除了涉及的调查和检控机构。因此呼吁各界别质疑法庭的裁决。

基于这不是法庭判决的罚款,更不等同阿末玛斯兰认罪,因此阿末马斯兰并没有丧失国会议员资格,下届大选还是能披甲上阵。

国会复会后,巫统原本要提名阿末玛斯兰担任副议长,但传出土著团结党以阿末玛斯兰有控罪在身,而拒绝支持他出任副议长。

不过,政府以有意修宪增设多一个副议长职位为由,将填补副议长职位的议程展延到下一次的会议。

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 控方撤回对阿末玛斯兰的两项指控,是否在为巫统排除障碍,让阿末玛斯兰得以顺利当上国会欲设多一个副议长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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