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清晨出手!戴耀廷等50余名乱港分子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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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中”发起人之一、鼓吹“违法达义”的香港大学前副教授戴耀廷及反对派人士去年7月企图策划所谓“35+初选”操控立法会选举,剥夺他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涉嫌违法。香港警方国安处于北京时间6日早晨拘捕至少50名反对派人士,包括戴耀廷、林卓廷等。

综合香港文汇网、东网、香港01等多家港媒报道,6日一早,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便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上门拘捕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知名乱港分子。

据了解,除上述2人外,国安处人员还拘捕了“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前记者何桂蓝、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前立法会议员及现任西贡区议员范国威、元朗区区议员伍健伟、原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半岛联机召集人”冯达浚,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荃湾区区议员岑敖晖、元朗区区议员王百羽、激进“港独”邹家成、屯门区区议员张可森、前“学民思潮”发言人黄子悦、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荃湾区区议员谭凯邦、前立法会议员郭家麒、东区区议员李予信、东区区议员郑达鸿、沙田区区议员岑子杰、“香港民意研究所”总监钟庭耀等,他们都是因为参加去年夏天立法会选举“35+初选”,被指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另外,香港反对派政党民主党6日早晨在社交网站称,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尹兆坚、林卓廷、胡志伟当天早上被警方国安处上门拘捕,同样称他们去年参与立法会选举“35+初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2019年4月29日,被判囚的戴耀廷身穿囚衣及锁上手铐,于荔枝角收押所登上囚车前往其他监狱服刑。(图片来源:香港中通社)

以戴耀廷为首的反对派不顾港府警告,于去年7月11日起举行了两日所谓的“立法会初选”,试图在当时仍未决定推迟举行的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前造势,以实现其所谓“35+”过半数议席的目标,谋求瘫痪香港立法会,被质疑违反选举条例。7月28日,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大比数通过解雇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决定。

作为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的发起人之一,戴耀廷被判囚16个月后,港大曾启动纪律程序检讨其去留。据悉,由港大校长及师生组成的教务委员会,去年7月上旬曾就调查结果作讨论,认为戴耀廷有行为不当,但仍不建议解雇,直到他再次策划了“35+初选”事件。

2020年8月28日,香港屯门正义联盟前往香港湾仔海港中心选举管理委员会,抗议所谓“初选”活动一事,要求彻查戴耀廷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图片来源:香港中通社)

当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在接受新加坡《联合早报》采访时就判断,港府肯定会采取措施,依据《香港国安法》对“初选”行为做出法律定性,并收集证据,调查其中涉外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

香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曾向香港中通社表示,如果是某个政党内部的“初选”,并不犯法,此前很多政党也做过;但反对派的“初选”并非是一个内部选举,而是呼吁所有港人都出来投票。香港是没有“公投法”的,也没有这样的“初选”机制,这样大规模的“初选”涉嫌“偷步宣传”,或也涉及选举经费问题,需要当局跟进彻查。

此外,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会长吴秋北也认为,有关“初选”明显是要针对立法会的运作来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所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即以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区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特区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国安系统都应追查跟进。不应将所谓“初选”视为个体事件,从“非法占中”到“修例风波”,再到戴耀廷提出“真揽炒十步”论,是一个历时长久的过程,有一个“全链条”的操作,包括所谓“初选”在内的每一步都是按照有关计划来进行的,是有预谋、有计划、有具体操作的夺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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