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爆料:隔壁班同学也在做!
台湾南部某高中一名女学生被警察抓到援交卖身,令人吃惊的是,这名高中妹向警方爆料说:“隔壁班女生也在做。”
据报导,检警循线查出另有2名高中女生、1名国中女生看到“鸡头”张男在网络刊登的广告,禁不起金钱诱惑而下海,张男先“试车”尝鲜后仲介她们卖淫,每次性交易向嫖客收4000台币(约597令吉),其中2000台币由张男抽成,女学生留下2000台币花用,二审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张男4年2月徒刑。
其中接客约50次的高中生A女告诉法官:“2016年张男在脸书丢月薪可赚几万块的广告讯息给我,相约见面后,他说工作性质是性交易,又说今天刚好有一班,问我要不要上,然后载我去酒店,叫我脱衣服,我才知道客人就是张男,性交结束后他给我2000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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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的是,这天竟是A女完成高一学业的结业式,张男竟到学校接她直接去酒店“试车”。
“后来我就在张男旗下从事性交易,他会在客人群组张贴我有打马赛克的照片,供客人挑选,然后张男载我去酒店接客,我向客人收4000台币后开始做,结束后张男就来载我离去,我在车上把2000台币交给他,自己留下2000台币”。
A女还说:“我一天可能有1至5个客人,但我不是每天上班,有空才去,大概每月有10至15万台币(约1.5万至2.2万令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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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名接客约25次的高中生B女指称:“我第一次在卖淫集团从事性交易,是高三快要满18岁的时候,对象就是张男,隔一阵子又跟他性交易,因为他要求我每天接客3人,但当天只接了2个客人,于是他就当第3个客人,代价是2000台币。”
接客时才15岁的国中生C女则说,张男先用脸书丢讯息“想要日薪现领1万台币吗?工作轻松、无经验可”给她,她回讯并加他LINE,张男说:“人家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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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旅馆房间后,跟客人说“聊天就好”,这时张男传LINE要她收4000台币,她就向客人收了4000台币,之后坐在床上与客人聊了约40分钟,客人有摸她胸部但没有做爱,然后张男打给柜台帮她叫德士,她把客人给的4000台币留下2000台币,再扣掉预估的车费用200台币,其余1800台币依据张男要求“放在房间床头柜抽屉”。
但C女后来还是卖身一次,“张男要我来上班,我不知道如何拒绝,就被他载到酒店,他要求我与他性交易,结束后给我2000台币”。
对于3名女学生的指控,张男仅承认仲介当时已满16岁的A女、B女卖淫,但辩称:“我有介绍但没有试车。”至于未满16岁的C女,张男否认所有指控。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张男媒介未满18岁少女与男客性交易获利被判刑10年定谳,已服刑。
以上文章资料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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