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还要注意服装的不得体!去医院是不是得先清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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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ress

马来西亚是多元宗教的国家,但是主要的宗教都是以回教为主,

所有的宗教都是教人向善,但是有时在执行一些规定的时候,

其实可以再人性化一点,有时情况所逼,或者看状况去跟随规定,

这样才不会为一些已经受伤或者已经比较不幸的人更心塞。

图片来源:网络

而就在昨日,一名大马女子在车祸以后,前往警局报案,

却被一名员警以衣衫不整为由拒绝这名女子进入警局报案。

恺伦(女子昵称)告诉马来西亚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

她在车祸以后到加影(Kajang)警区总部去报案,

却因为“穿短裤”而被禁止入内,令这名女子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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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走到警局门口,一名员警在警车上看见女子的穿着,

就叫女子离开,当时女子是穿着盖过膝盖的四分短裤(Bermudas)。

女子接着透露说该名员警非常固执,她已经向这名员警表明说自己回家换裤子,

是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路程,但该名员警完全不理。

“真的太荒谬了,他们(警员)怎么可以剥夺我报案的权利,除非我换衣服?

这名员警还告诉我他不在乎,甚至还说就算是部长如果穿同样的衣服也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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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子是在蕉赖(Cheras)9英里与一辆罗里发生车祸,

在去9英里报案的时候就被告知要到加影总部报案才行。

女子表示在第一间警局并没有受到任何衣物限制,

所以她很想了解为什么加影总部可以这样限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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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由女子的姐姐从家里送来长裤,女子换上了才能顺利报警。

事后女子向这名警员索取警员编号和名字以作投诉,这名警员拒绝提供。

本来就没有想过要进入政府部门,就不会考虑到能不能穿短裤的问题,

意外发生就是在没有料到的情况之下,这名警员这样刁难,真的过分了。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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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来自: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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