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你今天借了对方500令吉。对方承诺3个月内归还。三个月过去了,对方迟迟没有行动。你多次向他要求还钱却被他无视甚至逃避你。除了让钱就这么白白流失,难道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答案是有的!
任何低于5000令吉的借贷都能够通过法律捷径取回。那就是小额索赔法庭。
除了能够让你省下聘请律师的费用,还能让你省下错综繁琐的开庭过程。
就让我来一步步教你如何申请小额索赔。
(你是原告,对方是被告)
1. 首先,收集所有的证据(电邮,信息,通话记录,账单等)。
2. 接着,去到吉隆坡推事法庭索取 No. 198 表格。记得让他们电邮你相关表格。
3. 收到电邮后,把你的个人资料,他的资料,以及你要索取的款项和有关细节一一填写在表格上。记住,任何文件都必须使用电脑打印出来,手写是不被接受的。
4. 把填好的表格放进A4 大小的信封内,然后呈交回推事法庭办事柜台。
5. 推事法庭将会处理你的文件,择定开庭日期,接着把表格通过电邮发送给你。
6. 记住,收到了推事法庭传来的已经被审核了的表格 (Writ No. 198) 后,请打印两份。一份是你自己的备份。
7. 另一份请放金A4 尺寸的信封内,接着拿到附近的邮局邮寄。请记得使用AR Post. 这种邮寄方式只有POSLAJU 提供。虽然Pos AR 的时间比较长,但它的好处就是,只要被告收到了你的文件,邮差先生将把收据寄回给你。这样就能够保证文件时安全的送到被告手中。
8. 把文件寄出那一刻,你就必须等待开庭日期的到来。记得开庭当天不要迟到,也不要无故缺席!
当然,当被告收到原告的文件时,它能够通过呈交 No. 199 表格来上诉。
虽然小额索赔看起来很简单,省事又省钱,但是此方法也是有几个缺点:
1. 第一,由于双方都不能够聘请律师代表出庭,这就表示,双方就是自己的律师,被告和原告将陷入争吵和不和。假设被告口齿伶俐,成功反驳原告,那么这场官司就是被告胜出。
2. 任何用于小额索赔的款项都能够向被告要求赔偿。虽然如此赔偿金额将不高于100令吉。打个比方你耗了超过500令吉询问律师,你要求对方赔偿500令吉,这将被法庭驳回,因为最高索赔项目是100令吉。
4. 如双方都居住于同一个地区或县,那么这场官司就容易多了,因为双方都能轻易出席审判。但若是被告住的比较远,那么原告将被要求到被告地区推事法庭申请提告。这对原告来说会比较麻烦。
以下是No. 198 表格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