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终极上诉案失败告终!联邦法院五司:即日起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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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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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3日 布城司法宫 讯 )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裁决,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原判,这意味着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联邦法院也维持纳吉定罪及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法院也谕令纳吉从即日起入狱,意味其刑期将从今日起开始计算。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 是在今午4时06分左右开始宣读书面判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4名法官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东姑麦润下判时表示,纳吉在SRC案上诉中无法提出新的论点,因为他没有提呈任何新的事实或判例。
她也强调,法院已经给予辩方充足的机会发表口头陈词,但辩方拒绝,因此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并维持高庭的裁决,那就是罪成入狱12年。
听闻法官判决后,纳吉妻子罗斯玛和他的家人都走到纳吉附近,而在被告栏里的纳吉一脸阴沉,和罗斯玛及孩子交谈。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面对法庭诉讼的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也有到场聆听相关终审判决。
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被控涉及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和1项滥权控状,全都罪名成立。
纳吉在他遭判罪成的3项刑事失信控状中,被判监禁10年、滥权罪名被判监禁12年兼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以及3项洗黑钱控状各判监禁10年。
高庭当时准许纳吉的监禁刑罚可同期执行,因此意味纳吉只需服刑12年,时任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批准纳吉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以待上诉。
时任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
然而,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于2021年12月8日,驳回纳吉为上述高庭裁决和刑罚而申请上诉的案件,维持高庭原判。另2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哲阿兰。
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
三司当时也批准纳吉申请暂缓监禁和罚款刑罚,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批准纳吉申请维持高庭允许他保外候审的条件,即2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保外。
纳吉在今年4月25日,就上诉庭驳回他提出的上诉,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也是终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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