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后门政府就是不一样!纳吉继子用1MDB资金洗钱案获吉隆坡地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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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Times

(2020年5月14日)不一样就是不一样!换了后门政府,偷人民几十亿的钱,然后再拿来拍戏洗黑钱也能被撤销控状,条件是只要赔“高达数百万令吉的巨额款项” 给后门政府就能“搞定”了! 

被指控通过好莱坞一家制片公司洗钱高达2.48亿美元(约12亿5000万令吉)的前首相继子里扎,今日获吉隆坡地庭释放。根据报道,现年43岁的里扎就是这家好莱坞制片公司~~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的持有人。

 

 

消息一出,真的让所有大马人“傻眼”兼忿怒!因为所有罪名都指向里扎曾通过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的银行户头,接收非法活动资金,涉嫌洗钱行为。  

里扎是去年被控涉嫌收受源自一马公司的2亿4800万美元(约马币12亿5000万令吉)资金。 

据《每日新闻》的报道披露,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后,法官阿兹曼(Azman Ahmad)裁决里扎获得释放,但不等同于无罪(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在本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向法庭陈述时指出,控方和被告之间已经达成协议。而根据该达成的协议,联邦政府将获得“高达数百万令吉的巨额款项”,因此法官阿兹曼遂批准了释放里扎的申请。 

哥巴斯里南在法庭内朗读一份声明时提到,自里扎被控以来,被告已经数次向总检察署申请陈情。而总检察署在考量了被告的陈情后,与被告达成数项协议,包括赔偿巨额款项给政府。

据哥巴斯里南透露,有关巨额赔偿与本案指控的内容直接相关。 

据法庭文件显示,里扎于去年7月5日,被控5项总额约10亿2593万3102令吉的洗黑钱罪,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00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另据早前总检察署的控状显示,里扎是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2年11月14日期间,分别在新加坡和美国的银行收取非法资金,总金额高达2亿4817万3104美元。

根据上述控状,里扎因而抵触《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1条文下受惩处,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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