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发文告:前总检察长同意有条件释里扎 政府可索回约4.6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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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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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就在涉及纳吉继子里扎洗钱案进入开审阶段(原定今日进行案件管理),忽然之间法庭却宣判里扎获得假释,反贪会马上在傍晚发出文告,指有关判决是基于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同意下而撤销有关控状。
反贪污委员会周四傍晚发表文告说,控方今日向吉隆坡地庭提出,让面对数项罪名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阿兹被判“释放但不同等于无罪”的申请。
里扎是于2019年7月5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数项与洗黑钱案有关的控状。
随着里扎阿兹在被控5项挪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洗黑钱案中,在不等于无罪下释放后,政府估计能取回涉及一马公司在外国约1亿703万美元(4亿6530万令吉)资产。
反贪会说,尽管里扎是获得有条件释放,但控方若对所达致的协议感到不满,可以再次提控里扎。
文告说,根据控方与被告的协议,被告必须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第92条文,向政府支付赔偿金,这是作为对被告的惩罚性替代方案。”
反贪会文告指出,控方与被告通过法庭陈情所达成的协议,是在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考量和同意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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