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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吉隆坡讯)没准证在高速公路或大道骑脚车,一旦被逮,将面对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1年的后果!
新任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局总监拿督末卡欣卡林警告脚车骑士遵守法律,不要以身试法。
若要在高速公路或大道骑脚车,必须先获得大马皇家警察和大道局 Lembaga Lebuhraya Malaysia (LLM) 的官方批准信。
他说,单单在今年首9个月,全国共发生150宗涉及脚车的意外,共造成71人命丧虎口,另外有24人受重伤以及55人受轻伤。
新任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局总监拿督末卡欣卡林。他说,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54(1) (鲁莽驾驶/乘骑)将可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至5000令吉,或监禁最多12个月。
“高速公路或大道都有告示牌禁止脚车上路,一旦他们被逮,除了会被对付,连脚车也会被充公。 ”
另外,末卡欣卡林也说,脚车若被发现没有安装前后车灯、刹车挚以及警示铃,都可以在1959年马路条例35以及42条文下,面对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最多6个月的刑罚。
“成群结队在路上骑脚车(非一字排开)也可以被视为鲁莽驾驶,同样会被对付。”
最后,他强调警方并非要阻止民众骑脚车,但劝告脚车骑士选择适合的时间和地点来进行脚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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