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单!控方撤销46条贪污洗钱罪!他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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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Times

(2020年6月9日)没有最儿戏,只有更儿戏!希盟在2018年5月9日成功改朝换代之后,就陆续提控盗窃国家资产和基金的相关人士。可是,自从二月的“喜来登政变”发生之后,希盟政府垮台,便发生了“大鱼被放生“的情况!今天最新的大鱼被放生戏码就发生在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身上。慕沙阿曼是继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摆脱司法追究之后,另一位逃过法律制裁的前朝高官。

 

今天传来吉隆坡高庭再次把涉及洗黑钱的相关人士释放,这意味着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也成功甩掉所面对的46项涉及伐木特许经营权的贪污及洗黑钱控罪。

今早,在辩方申请下,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加米尓(Muhammad Jamil Hussin)同意给慕沙阿曼无罪释放的裁决。

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黄益权(译音,Francis Ng Aik Guan)也向马来西亚著名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证实了其当事人已经获得完全的无罪释放判决,现在是自由身了。

诡异的是,在审讯开始前,控方宣告撤回所有的罪控,要求法官判慕沙阿曼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检控方这一举措,令人联想到有关决策和纳吉继子里扎面对的情况相似,议论纷起! 

早在去年10月,马来西亚检控官曾经就慕沙阿曼面对的51条控状中,撤销了其中5项贪腐控状。 

新闻背景

现年69岁的慕沙阿曼涉嫌在担任沙巴首长期间,通过伐木特许经营权收取贿赂。他被指在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在香港和新加坡8家金融机构犯罪,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6条文治罪。

慕沙阿曼因而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3月,分别面对35和16项贪腐和洗钱罪的提控。而当时的35项贪腐罪名也指控慕沙阿曼涉嫌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处理沙巴木材特许经营权时收贿高达6330万美元( 约2亿6470万令吉 )。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洗黑钱控状指出,被告间接涉及洗钱交易,也就是指示当时67岁的巴纳斯在新加坡瑞银银行,以理查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收受非法活动收益。

他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也就是掩护他拥有非法收益一事。

第2至第9项及第11至第15项控状指出,被告间接涉及洗钱交易,也就是收受3784万5491令吉60仙的非法活动收益。

第10项控状指出,被告收受250万新元的非法活动收益。

不过,控方于2019年10月撤回5项贪腐控罪,因此最终他面对着30和16项贪腐和洗钱罪,共46项罪名。

是纳吉的政治盟友

慕沙阿曼是前首相纳吉的政治盟友,也是沙巴双溪西埔架区州议员。他2018年11月5日上午8时30时被传召到布城的反贪会总部协助调查。他过后在上午10时被捕,并在下午被控上吉隆坡法庭。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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