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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吉隆坡高庭在本月6日裁决,批准内陆税收局的简易判决申请,谕令前首相纳吉儿子纳兹福丁必须缴付多达3760万令吉的欠税。今天,轮到纳吉自己也被高庭以同样的方式,谕令必须缴付从2011年至2017年拖欠内陆税收局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今日在简易裁决中,批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拖欠所得税申请。
什么是“简易裁决?法庭在不传召证人的情况下,法官可在未经完整审讯,进而裁决一宗不涉及事实争论的诉讼,这就是所谓的“简易裁决”(summary judgment)。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表示,基于每一个人在法律条纹下都是平等的,在当税收局向纳税人发出所需缴付税收通知,纳税人必须缴付有关数额,就算是前首相纳吉也不能例外。
“纳吉必须缴付有关税额,那是拖欠政府的债务。”
拿督阿末巴仄引述联邦法院一项判决指出,由于马来西亚的逃税率很高, “先付款后讨论”条款是刻意制定。虽然有关条款略嫌苛刻,但未尝不是一个管用的方法。
虽然法官已经下判,但纳吉仍可向所得税特别专员(SCIT)提出上诉。
这和纳吉的儿子纳兹福丁面对的刑罚相似。尽管需要支付税收局多达3760万令吉的税务,但对方仍可通过所得税特别专员提出税收重估申请。
若答辩人不满意与所得税特别专员的上诉结果,那么仍然可以把事件带上法庭。
税收局在去年6月25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追讨其拖欠的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同时要求从裁决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费及法庭认为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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