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什么是SRC洗钱案吗?这里让你一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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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sia Times
纳吉在”世纪审讯“SRC案中,一共面对7项控状,并于今年3月11日完成自辩阶段。(马新社)纳吉在”世纪审讯“SRC案中,一共面对7项控状,并于今年3月11日完成自辩阶段。(马新社)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7月28日会是马来西亚史上重要的一天。高庭预计明早10时,将针对我国历史上第一位面对多项控状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 4200万洗钱案做出判决。67岁的纳吉明日如果被判罪名成立,可能会在同一天被判刑,并在数年内禁止参政,或将影响他的政治生涯。在知道判决前,你必须先了解什么是SRC案?• SRC国际公司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2011年1月7日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2012年起由财政部接管,而纳吉是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4200万令吉从SRC国际公司汇入纳吉的银行户口。•这笔钱先是汇到SRC国际公司旗下的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再汇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再由Ihsan Perdana把4200万令吉汇入纳吉的账户。2018年509大选,国阵败选后,警方随即搜查了纳吉的住家和私宅;同年7月4日纳吉便被带上法庭面控。2018年509大选,国阵败选后,警方随即搜查了纳吉的住家和私宅;同年7月4日纳吉便被带上法庭面控。•2018年5月9日,第14届大选,由纳吉领导的国阵败选,马哈迪随即于12日限制纳吉出境。期间,警方持着法庭搜查令搜查纳吉住家、私宅等,5月22日、24日布城反贪会总部召见纳吉问话。•2018年7月4日及8月8日,纳吉被带上法庭面控,他一共面对7项涉及SRC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罪名。你还需要知道的是...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黑钱的加控控状•第一至第二项:涉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首相与财政部长的身分,获得委托管理SRC国际公司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第三项:涉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告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1000万令吉。•第四项: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被告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贿金,以作为给予政府的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第五至第六项:涉270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被告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透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从收取非法金钱活动中获得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第七项:涉100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被告涉嫌在2015年2月10日,在上述相同地点,以同样的方式,从收取非法金钱活动中获得1000万令吉。纳吉被控涉嫌在2011及2012年的内阁会议上批准KWAP提供40亿贷款给SRC公司,部分贷款之后流入了纳吉在大马银行的私人账户。(档案照)纳吉被控涉嫌在2011及2012年的内阁会议上批准KWAP提供40亿贷款给SRC公司,部分贷款之后流入了纳吉在大马银行的私人账户。(档案照)高庭2019年4月3开审 经历90天•2019年4月3日,高庭正式开审,经历了90天的控辩阶段审讯。•2019年4月3日至8月27日,控方在57天的审讯,共传召了57名证人出庭,包括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等人。•2019年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纳吉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prima facie),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什么是表罪成立?嫌犯所犯下的罪行,在种种表面证据之下,已证明嫌犯实际上是有涉及案件。但是,表罪成立并不代表嫌犯真的被判有罪。•2019年12月3日,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进入自辩阶段,纳吉出庭自辩,进入证人栏,宣读长达243页的证词。辩方在33天里传召了包括纳吉在内的19名辩方证人上庭供证。•2020年1月7日,SRC国际公司案进入第67天审讯,是纳吉作为第一被告自辩的第9天。他声称,他不知道其个人户头中的4200万令吉来自SRC国际公司,相信其前机要秘书阿兹林和SRC国际公司执行长聂菲沙隐瞒了此事。但阿兹林2015年空难中罹难,而聂菲沙也在509大选后下落不明。•2020年3月11日,纳吉完成自辩阶段。•2020年6月1日,经过超过30天的自辩阶段后,进入口头结案陈词。•2020年6月5日,控辩双方完成口头结案陈词,吉隆坡刑事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指出,控辩双方提交的书面陈词接近2000页,并订于7月28日裁决。高庭去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总共4200万令吉的所有7项控状皆表罪成立,成为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高庭去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总共4200万令吉的所有7项控状皆表罪成立,成为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当庭无罪释放 或 罪名成立?你必须知道的是,在这场世纪审讯中...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可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鞭笞与罚款。滥权罪下,他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不过,即使罪成,纳吉仍有上诉的机会,可能不会立即被判入狱。高庭>上诉庭>联邦法院&特赦1、一旦高庭宣判无罪,纳吉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上诉庭;高庭法官若宣判纳吉有罪,纳吉还可上诉至上诉庭;2、若上诉庭维持纳吉有罪的判决,他有权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宣判纳吉无罪,纳吉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联邦法院。3、最后的审判阶段—─联邦法院。若纳吉依旧被判有罪,将依据其罪行判决监禁或罚款;期间,纳吉还可要求国家元首给予特赦,但在元首给予特赦前,纳吉需执行坐牢的刑罚。4、一旦联邦法院判决纳吉无罪,他将遭到释放,其控状也将被撤销。SRC案件从2019年4月3日正式开审,经历了多个月的控辩阶段审讯,高庭将于7月28日下判。SRC案件从2019年4月3日正式开审,经历了多个月的控辩阶段审讯,高庭于7月28日下判。  法官纳兹兰宣判为数7条控罪全部罪成,其中包括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文章来源:琦琦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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