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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0日 芙蓉讯)
涉嫌没有版权持有人允许下把电影上载到通讯软体“Telegram” ,布城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执法人员在芙蓉一间住家展开数码盗版取缔行动后,扣捕1名45岁中年巫裔男子助查。
执法人员接获情报,到芙蓉一间住家展开取缔行动。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阿兹曼阿当贸消部执法组主任阿兹曼阿当今日发文告证实,该部的执法人员于日前在森州芙蓉的一间住家,扣捕45岁嫌犯时,有关影片的版权持有人也在场。
阿兹曼阿当指出, 执法人员是接获投报及展开调查,于两周后展开检举行动。 该执法单位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第41条文扣查该名男子。文告也透露,执法单位在场起获属该男子市值约5000令吉的通讯设备,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及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在突击行动中,贸消部充公嫌犯所拥有的数个通讯配备,总值约5000令吉。”
阿兹曼阿当呼吁民众, 不要在网络或社交媒体分享及转发任何未经同意下上载或散播涉及版权所有的电影、歌曲、电子书等。他说,虽然上载者只是抱着提供娱乐心态,但执法单位对此举十分重视,民众若有任何相关情报,可联络贸消部热线(1-800-886-800)、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019-2794317)、浏览http://e-aduan.kpdnhep.gov.my 作出投诉,或到邻近的贸消局分行提供情报。
执法人员在单位发现一名男子,在未获版权拥有者的同意下,在通讯软件公开播放影片。
执法人员在场起获约5000令吉的手提电脑及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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