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将穿心莲列入治疗冠病草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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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政府公报宣佈将穿心莲列入2021年泰国草药名录,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感染者。

据《世界日报》6月7日引述泰国的媒体报道称,泰国政府公报发佈泰国药物系统发展委员会关于2021年泰国草药名录公告(第2版),通过系统的草药研发机制,以具体地推动和促进在卫生服务系统中使用草药,充分利用国内可用的资源促进智慧的延伸,使得泰国能自力更生,加强国家的药品安全,这符合宪法规定以及调整泰国草药名录以适应当前形势。

该公告将穿心莲列入泰国治疗新冠肺炎患者草药名录,具体内容有:

第1条,根据泰国药物系统发展委员会关于2021年泰国草药名录公告(第2版)泰国草药名录附件,废止第2、3、4及5条规定,以及改用以下文本:

清单1是指用于预防和解决健康问题的药物名单,有证据支持将其用于健康益处(health Benefits)或临床适应症(clinical indication),在泰国有足够的使用经验,可在医院使用,分为有条件使用或无条件使用,像处方医师资格和医院级别。

清单2是指泰国传统医学医师或应用泰国传统医学医师使用的药物名单。

清单3是指政府机构特殊项目的药物名单,有组成部分即项目执行摘要及原则与原因,包括配方研发的起源(如有),有目标、项目实施方式,明确制定项目开始实施和结束的时间,必须标注特定的健康益处(specific health benefits)或临床适应症(clinical indication),以及明确规定使用方法、监测评估与安全指南,有共同监测患者用药后情况的指南,有承担责任及支持政府机构预算的意向书。

对此,每年及项目结束时要向泰国草药名录发展小组委员会汇报结果。

第2条,在本公告泰国草药名录附件增加5种药物名单,包括缓解痔疮药、穿心莲内酯含量不低于重量的4%穿心莲提取物药物、穿心莲提取物药物及穿心莲粉等,属于2021年泰国草药名录中的药物,其中有穿心莲草药药物即穿心莲提取物与穿心莲粉,可用于治疗新冠肺炎轻度症状感染者。

第3条,该公告于政府公报发佈之日起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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