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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虎毒不食子,然而人类却往往比老虎还更狠毒,我们不时可以在报章上看到对自己家孩子施暴的新闻。日本日前一位男子被控上法庭,因为他在今年1月10日时,用脚狠踩家中只有一个月大的女婴,导致女婴的左腿骨折!
(图片来源:网络)
据中国报报导,这位来自日本千叶县的22岁男子尾形大辉因为对出生只有1个月的亲生女儿施暴,导致女婴的左腿骨折,必须要治疗3个月才会痊愈。根据检控方的起诉书,尾形大辉明知道这样做会对女婴造成严重伤害,但却执意踩踏,可见他的行为根本是故意的,而且他也曾企图勒死长子,因此怀疑他有“将挫败感转嫁给比自己弱小的人”的倾向。
此外,报道还指出,尾形大辉之后在女儿3个月大时,还把孩子抱起来不停的大力摇晃,后来被千叶县警方逮捕,但在6月间获得检方不起诉处分。
(图片来源:中国报)
面对检控方的以“重大虐待儿童案件”要求千叶地方裁判所法官平手健太郎,判处尾形大辉3年徒刑一事, 尾形大辉的辩护律师表示, 尾形大辉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暴力行为,是因为他在职场上受到不当的对待,而且中小学时期也经常遭到欺负,累积的压力太多导致情绪失控才会动手,要求法官斟酌量刑。
(图片来源:网络)
这项“重大虐待儿童案件”引起许多日本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对于尾形大辉,以及只有3年刑期的判决表示愤怒。“做出这种事情判3年都嫌太轻”、“踩踏1个月大的婴儿已经不是虐待儿童,是杀人未遂了吧”。更有不少网友要求日本政府修法,以加重虐待儿童的刑责。
参考来源: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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