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17岁青年「性侵亲生妹妹5年」!每周奸淫一至两次!原来父母都知情,事件曝光惹怒网民!

Published by
TTN 谈谈网

要生孩子就得好好教育!

17岁青年性侵自己的妹妹5年,父母之情却放纵儿子继续!

韩国荣州一名17岁青年从2018年就开始性侵 当时年仅小学一年级的亲生妹妹,而且每周至少奸淫一至两次。妹妹曾向父母揭露此事 ,但换来的是:“还有很多其他小孩”。事情已有5年,直到妹妹学校得知此事后才报案处理。这名青年被判12年徒刑,但他认为“刑罚过重”,近日更是提出上诉。

示意图:网络

综合南韩媒体报导,青年第一次性侵妹妹是于2018年,当时他在家中客厅脱掉妹妹的衣物进行奸淫。得逞后,还威胁妹妹如果父母得知此事,他就杀了妹妹。更直言:“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杀了你。” 青年每周会性侵妹妹一至两次将近5年,期间甚至导致妹妹怀孕堕胎。

此事之所以被揭晓是因为妹妹在学校接受辅导时与辅导员透露哥哥性侵她的情况,辅导员得知后就立即报案,妹妹才能脱离这场噩梦。目前妹妹在保护机构生活,暂时与家人分离。

示意图:网络

一审法官认为,青年多年来对妹妹实施严重犯罪,家里理应是她最安全的地方,但遭受到来自最亲家人给予的伤害,而且期间还经历堕胎的痛苦。法官认为妹妹所承受的伤害实在是难以估量,因此青年被判处12年徒刑。不过青年近日提出上诉,理由是觉得判刑过重。此消息立刻引起网民愤怒甚至谩骂父母!

网民认为:“更应该罚禽兽的父母才对!”

截图自:网络

网民愤怒表示:“变态父母也一起坐牢吧,为社会除害”

截图自:网络

“主谋必定重罚!帮凶也应该罚!身为父母继续让孩子行凶罪加一等!”

截图自:网络

网民疑惑:“青年认为刑法过重?5年啊,受害者不需要得到公平保护吗?”

截图自:网络

网民直言:“禽兽哥哥跟没用的父母应该早点死,妹妹太可怜呀”

截图自:网络

根据马来西亚国家刑事法典第376条文为强奸罪,与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成者最高可面对监禁20年及鞭笞10下

资料来源:中国报

 *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谈谈网归有,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谢谢!照片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

15
14
0
16
0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