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对早期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三粒天价榴莲价格逾千案还记忆犹新呢?小编来跟大家回顾下这一起事件。
话说有一名女士在槟城中路某榴莲摊食用了2个黑刺和1个猫山王,但是价格却让人咋舌,三颗榴莲竟然要价RM937。对此,该名女士感到极度不满而贴上面子书投诉,随后引起了贸消部的关注,并派出官员调查此事。
近日,槟城贸消部对于这一起《3粒榴莲RM937案件》/《榴莲买贵了案件》也有了定案。随着调查报告结果出炉所示,有关的榴梿摊主在此事上,并未有真正的牟取暴利。但是由于卖榴莲的安哥标上的榴莲价格1公斤RM60~95并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案,也没还有清楚地列出售价而引起消费者混淆。对此贸消部认为榴莲安哥存有操控价格的空间,而开了RM2000的罚单。
槟城贸消局执法组主任陈进松说,该局在接到有关投报后即于6月2日到该榴梿摊进行调查。贸消部要求安哥呈上榴梿摊2017年至2019年的各种相关营业文件,以展开调查来确认对方是否趁着榴莲佳季而混水摸鱼从中牟取暴利。
我们在2016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的来计算及调查榴莲摊主是否有牟取暴利。该业者也呈上相关资料例如工人薪水单、水电费、摊位租金等成本资料。有关这一家设于中路的榴梿摊营业了6个月,价格不曾有大幅度调涨。
随着调查报告出炉,贸消部指出虽然榴梿安哥没有牟取暴利,但是由于榴莲的价格写着1KG=RM60~95,到底安哥会以每公斤RM60还是RM95来计算等数学难题就抵触了《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因此贸消部听从副检查司的建议,开出RM2000的罚单。顺带一提,这个法令最高的罚款为RM25000。
对于此裁决,榴莲安哥表示认同,他认为贸消部指他没有牟取暴利总算还了自己一个清白,但是由于没有标明价格所以他愿意接受罚款。安哥也说已经修改榴莲的价格,还有加入国语版本让消费者看明白一点,还会把A果及B果分开来计算。有关安哥之前呛回女事主诽谤要法庭上见,还说要出律师信喊告对方一事,安哥说已经交由律师处理。另外,女事主则没有回应此事。
对于RM2000的罚款,很多网友说卖多6粒榴莲就可以赚回料。对此不晓得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再度发生。买卖一事,真的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价格于收费。所以大家在消费前,记得问清楚后才考虑是否购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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