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可以当合法小三?穆斯林破坏非穆斯林夫妇的婚姻也不能被起诉!
Published by两夫妇会离婚有很多可能性,比如性格不合、争吵等等,但更多的往往都是另一半的不忠,或者出现破坏婚姻的第三者。在大部分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妻子可以起诉丈夫的情妇破坏婚姻,可以要对方作出一大笔金额的赔偿。然而在马来西亚却有一个另外特殊案例,那就是如果对方是穆斯林,你就不能起诉她!
(图片来源:Ask Legal)
据《Ask Legal》指出,根据《AJS v RIS&Anor [2020]》一案中的法官指出,如果丈夫的情人是穆斯林,那么处于分居程序中的(非穆斯林)妻子将无法对其起诉。《Ask Legal》指出,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LRA)第58(1)条规定,如果因为通奸而离婚,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起诉伴侣的爱人,并且要求对方赔偿金钱。
“在涉嫌通奸的离婚申请中,当事人应将被指控的通奸者或通奸者作为共同被告人,除非法院以特殊理由予以免除。”
但是如果对方是穆斯林,或者对方自称信奉伊斯兰教,那么这条法律将不适用,因为有关民事婚姻的法律不包括穆斯林。
“《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LRA)不适用于穆斯林; – Faizah Jamaludin J.”
(图片来源:网络)
《Ask Legal》指出,这起案件最初是在高等法院审理的。法官告诉妻子,她无法对伴侣的爱人采取任何行动,因为他们只是在司法上分居,并不是离婚。司法分居基本上意味着您和您的伴侣在法律上是分离的,但是婚姻仍然有效。但是法官也表示,穆斯林的通奸指控不会在离婚请愿书中被禁止。
然而当这起案件上到上诉法院时,法院直接判决为:《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LRA)不适用于穆斯林,无论非穆斯林夫妇是否正在离婚或司法分居。这一个判决是是因为1976年LRA第3(3)条中的法律规定:
“本法不适用于穆斯林或根据伊斯兰法律结婚的任何人,任何依伊斯兰教法的当事方的婚姻均不得根据本法进行或注册 ...”
(图片来源:网络)
在马来西亚,穆斯林遵循着与非穆斯林不同的法律。而这个判决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另一半出轨的对象或者第三者是穆斯林的话,你很有可能要吃下这个闷亏。
参考来源:Ask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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