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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在第三阶段行动管制令明日开跑后,警方将不再对违法行管令者发出RM1000罚单,而是直接将违法者控上法庭。然而,还有有不少民众违反限制令而到处乱串门到处趴趴走。
但是,根据报道的指出,就在今天凌晨时分,由两名 外籍男子出门购买食物给妻子及探望生病亲属,违反行动管制令,被判监禁两个月。
据悉,两名分别为来自缅甸和尼泊尔的22岁及28岁,于4月17日及21日凌晨2时至3时之间,毫无合理理由出门,违反行动管制令。按照法令计算,两人监禁两个月,刑罚从逮捕日起生效。
此外,两名被告也在上述日期被逮捕时,因无法在执法警员检查时出示合法准证入境我国,抵触1959/63年(2002年修订)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无持有任何证件入境我国)。在此条文之下,一旦罪成,将会被罚款不超过RM10000,或是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且可鞭笞不超过6下。
另一方面,共有10名男子也因于3月30日至4月26日凌晨2时至傍晚5时30分期间,在士拉央、鹅唛和黑风洞地区违反行动管制令,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RM1000。10名被告分别为5名本地男子及其他来自印尼、缅甸和阿富汗的男子,年龄介于20至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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