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型脚车8死案】女司机无罪裁决被推翻,判监6年!法官的说法是……
Published by5年前,8少年夜骑蚊型脚车遇车祸的命案震惊社会。卷入这起事件的女事主沈可婷于2019年被无罪释放,然而这起裁决如今已被推翻!
5年前蚊型脚车8死案现场(图片来源:网络)
新山高庭今日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6000令吉,吊销驾照3年。沈可婷被判罪成后,被戴上手铐,当场由女警带走,押送至监狱服刑。
(图片来源:截图自中国报)
承审此案的新山第二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在新山高庭宣读判词时说,被告沈可婷在审讯过程中的无宣誓情况时自辩称,在事发时并没有看到脚踏车群,但此说法在此前没有被提出,辩方无法对指控提出合理的怀疑。
(图片来源:截图自中国报)
阿布峇卡接着表示,法庭没有考量到辩方无法针对控方指控弯路及山波道路危险驾驶一说挑出疑点,且法庭接纳被告称不知道在夜晚有蚊型脚车活动的说法,是错误的。
他说,被告应该更小心驾驶,而不是驾驶快速进而酿成这宗意外,被告应该意识到,车祸现场光线不足,且事发时是凌晨3时20分。
“加上前方能见距离有限,被告在以车速超过时速50公里抵达事发现场前,应该意识前方有发生风险可能性。”
5年前蚊型脚车8死案现场(图片来源:南洋商报)
阿布峇卡说,法庭根据以上几点,认为辩方在自辩过程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反之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
因此,阿布峇卡宣判,沈可婷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下罪名成立,判处6年监禁及罚款6000令吉,即日执行,若无力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虽然辩方律师法依扎向阿布峇卡提出上诉为由,要求暂缓行刑,让沈可婷保释候审,但此要求不获批准。
(图片来源:南洋商报)
那沈可婷被判监禁6年后,此案就真的画上句点了吗?不一定!
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总秘书林伟捷(Lim Wei Jiet)律师说,沈可婷还可以上诉至上诉庭,但这同时也是沈可婷最后能走的法律途径。
也是MUDA联合创党人的林伟捷表示,法官今日裁决沉可婷罪名成立,意味着大马所有的驾驶者往后需承担的责任将更加沉重。
“因为即使他们遵守速度限制,也没有酒后驾驶,仍需要时刻注意周遭环境。”
4月13日下午5时更新: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法依查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表示,他将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并希望今天能准备好文件,明天入禀法庭提出上诉,并希望民众为沈可婷祈祷。
案件时间线:
2017.02.18(约3:20AM)| 沈可婷开车回皇后花园住家时,在新山市区内环公路发生车祸,导致8名13岁至16岁少年死亡。2017/03/28 沈可婷于新山推事庭首次提控
2019.10.28 | 沈可婷无罪释放
2019.11.10 | 控方向高庭提出上诉
2021.02.18 | 高庭批准上诉,沈可婷须交1万令吉和担保人,保外候审
2021.05.09 - 2021.05.11 | 上诉审讯
2021.10.10 | 推事再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可取回驾照,控方随后再提出上诉
2022.04.13 | 柔佛新山高庭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被判监禁6年和罚款6000令吉,吊销驾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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