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死去的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会有什么反应呢?近期,有一名病逝火化入葬两个月后的“死者”竟然“起死回生”回到家中!“死者”家人一阵惊喜后,才知道他们当初在医院“认错”人,从温州运回重庆火化入葬的另有其人。
根据当事人表示,他的外甥(死者)患有精神类疾病,今年年初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一直找不到人。直到今年3月,他们在重庆报案寻人。
随后,刘先生等人接到重庆警方通知,说外甥可能在温州市中医院。到了第二天,刘先生和外甥的妈妈,还有几个亲戚坐飞机赶到温州。
到了温州后,当时医生告诉刘先生患者患有肺结核引起的重度传染病,情况非常严重,并建议将患者立即转往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随后,患者转到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可由于病情实在太重,生存的机会很渺茫,刘先生等人经过商量,决定让“外甥”落叶归根,没想到途中,“外甥”不治身亡。因为疫情防控需要,遗体被直接运到重庆当地的殡仪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外甥家人在5月26日接到重庆警方的电话,说是在江西上饶的救助站找到一个流浪汉,他说自己是他们的亲人。接电话的刘先生当场被惊出一身冷汗,那之前那个从温州运回来的人又是谁?不会是弄错了吧!此外,在警方与民政部门的帮助下,外甥回到重庆的家中,由于他的精神问题,离家出走期间的经历,他始终说不清楚。
对此,刘先生说,当时医生说那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戴着氧气机,医生还一直在强调疫情防控,没有让家属近距离看,说实话,他们也就没近距离接触。刘先生认为,这件事是由医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既然死者不是外甥,那他们不该支付巨额丧葬费与医药费,他们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另外一方面,医生是没办法确认病人身份的,身份肯定要通过派出所。此外,急救的时候,他们在他身上发现了外甥的身份证,当时医生也拿着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病人对了一下,也是相像的,然后把照片拍下来发给南郊派出所。另外,该院急诊科护士长表示,如果家里人都认不出来,我们医护人员又怎么认得出来呢?最后,院方表示,他们已经尽到通知和救人的义务,况且家属当时也进行过辨认,并未提出异议,至于赔偿问题,他们建议家属可以走司法途径。
对此,你们觉得医院需要赔偿这笔钱吗?我们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