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限制令踏入第二阶段,许多商店因为被迫关闭,因此雇主逼于无奈必须减薪或者把部分员工解雇。但是人力资源部不断强调,在管制期,雇主不得削减员工薪金和津贴。
根据《中国报》的报道,人力资源部的官方网站发布最新的问答录中,人力资源部再度强调雇主不能强迫员工拿年假,或在不遵守劳资合约的情况下解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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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有员工仍然在行动限制令期间给解雇、减薪,又或者被逼拿年假的话,怎么办呢?小编根据问答录整理了一份Q&A给大家看!如果你或者有家人朋友遇到这些状况,记得分享出哦!
常见问题集(FAQ)(完整版点这里)
1.)从2020年4月1日至14日延长多14天的行动管制令期间,雇主需要发薪水给员工吗?
答:需要。员工的薪水和固定津贴需发放,除非有关津贴涉及出席率或行程(没在有关期间进行)。
2.)雇主可指示员工从2020年4月1日至14日或在期间拿年假或扣年假吗?
答:雇主不可以迫员工拿年假,因为年假必须依据员工的意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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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雇主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可做的?
答:行管令期间,雇主受促:
i. 雇主必须付足薪水和津贴。
ii. 在双方达致协议下,雇主可向员工献议:
- a)有薪假期;
- b)半薪假期;或
- c)无薪假期
iii. 如果被迫辞退员工,雇主可参考辞退员工指南。有关指南和报告(PK表格)可在人力资源部网页(www.jtksm.mohr.gov.my)获取。
4.)如果雇主没照以上这么做,员工可采取什么行动?
答:员工可向靠近工作地点的劳工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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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新冠肺炎影响的雇主可以裁员吗?
答:雇主虽拥有因员工过剩而裁员有权利,但为了确保裁员公正进行,雇主须遵守以下3项:
- i. 雇主的生意真的是受新冠肺炎影响;
- ii. 雇主应先采取一些避免辞退员工的措施,如减低工作时间、冻洁聘请新员工、限制超时工作、限制周末或公假工作、减少员工薪水、辞退临时员工;和
- iii. 如果辞退员工无法避免,外劳须先辞退。如果涉及辞退本地员工,须遵循“迟进先出”的原则。无论如何,雇主在有充足理由下可不用遵循这原则。雇主须在辞退员工的30天前向附近的劳工局报告。雇主可在人力资源部网页(www.jtksm.mohr.gov.my),获取有关辞退员工指南和报告(PK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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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有员工被证实或疑感染新冠肺炎,雇主该怎么做?
答:雇主须指示所有与该名员工一起工作的员工都留在家隔离14天。在这之前,该名员工也须确认所有在14天内与他有接触人士,以便让雇主掌握这些可能遭感染者的名单。雇主须将这份名单保密。此外,雇主也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消毒,如果工作在室内或共用办公室,雇主也须通知建筑物管理层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持临时工作旅游准证、升学准证的外籍员工可回返他们的国家吗?
答:可以,并取决于移民局所定下的条件。请联络内政部热线03-88868110/03-88868126获取详情。
8.)如果其中一位员工证实感染新冠肺炎,雇主可以放无薪假给所有员工吗?
答:雇主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可以让其他员工放假,但必须是有薪假期。雇主也不可以迫员工拿无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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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受日薪的员工,如在行管令期间没获薪水,可怎么做?
答:请参阅由社会安全组织在热线1300-22-8000或网面www.perkeso.gov.my上所例出的问与答。
10. )若属于非必要服务领域的雇主,在没有获得卫生部总监书面允许下继续运作,该采取什么行动?
答:任何人可向警方/自愿警卫团/人力资源局/职业安全与卫生局作出投报。
11. )若雇主不遵守行管令,员工该怎么做?
答:员工可向警方、自愿警卫团或人资部作出投报,任何疑问,可拨电03-88892359、03-88903404、03-88862409、03-88862352或03-88889111查询;也可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询问。
新闻来源: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