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穿绳子泳衣一事,在网络上被大家疯传,虽然网民并不反对女子穿着绳子泳衣,只是在留言里头表示应该看看当地的文化习俗而定。即便如此,可是大家都不知道,原来照片里面的女子穿着绳子泳衣,男朋友竟然OK没问题的真相,是因为泳衣正正就是男朋友要她穿上的!
男子觉得事态严重后,就在网络上替女朋友平反,甚至还向女朋友公开道歉,PO文用了1799的字来还原当天事情的真相!
面对这次的事情,我为我个人行为,造成的问题,郑重道歉、感到万分遗憾及懊悔,原以为是愉快的度假,没想到会弄到如此难堪局面,实在非常抱歉,带给外界很不好的示范,我将会省思、检讨这次的过错,麻烦您们不要再怪罪女方,以及转传她的照片、个人资料,她已经承受太多的压力跟不公平对待,在这里我想与大家说明这次长滩岛整件事情的经过。
稍早新闻:什么bikini设计像根绳子?网民:其他人都看不下去,男朋友竟然OK没问题?!
男子在PO文里面指出,当天他们抵达长滩岛之后,换好了泳装就前往白色沙滩,而女子一开始只是穿着白色洋装在沙滩玩水,只是后来因为男子看到当地店家贩卖这一款“绳子bikini”,所以就跟女朋友提出玩大冒险游戏,而女朋友只是愿赌服输,换上那件“绳子bikini”...但是男子实在不明白的是,要是“绳子bikini”并不符合当地文化,为什么当地店面会售卖这一件bikini呢?
一开始我们真的不晓得这套比基尼在菲律宾是不合规范的,因为我们的认知而言,只要不是露点,都不算触犯法律,我心里明白,这款比基尼确实OVER一点,也了解各位看待这件事的立场及不好观感,我想强调的重点是,我的女朋友当时是有贴胸贴的,所以无论如何,都不会造成曝光,另外一点,若不是合法泳装,怎么会在当地店面贩售呢?
大家都从网络上知道后来他们被当地警察拦截,可是当事人后来看到相关消息之后,女子甚至是精神崩溃,因为女子的身分貌似就被当地警方曝光,当天还被菲律宾民众偷拍并上传到网络上。
男子指出,他们根本不晓得在第一天挑战“绳子bikini”的时候就已经被偷拍,甚至也没有人告诉他们,所以才会认为这样的尺度没问题,所以在第二天(10月10日)也穿着类似款式去酒店泳池戏水。只是当时候酒店工作人员就说因为酒店内小朋友过多,可能要多注意穿着,所以他们随后也换回正常运动服装,到餐厅用餐。
却在回酒店途中,被警察拦了下来,手上拿着我们被民众偷拍的照片指责,要求我们过去警局一趟,当下我们感到不知所措,也不明白我们犯下什么罪,只知道警察是以强迫的方式要求我们配合,但却说我们没有犯罪,一再强调前往警局这件事,是为了保护我们,争取我们的权利,不让我的女朋友比基尼照片外流出去,所以需要我们过去警局做笔录、了解情况,也让那些将照片散布在社群网站的人进行删除,得到教训。
到警局,因为语言较不通的关系,所以酒店经理会代替他们和警察沟通,而酒店经理也说了他试着说服警方“现在有些FASHION就是如此”,但警察最后还是决定开一张2500peso(约RM200)的罚单给他们,否则就要拘留他们。酒店经理还说,为了不耽误他们的行程,只要上缴了saman就可以离开,并且保证不会有任何不良纪录及报导。
市政条例(M.O.)203 sec5的罚单,但当时罚单上没有明确的内容,我们只希望旅程顺利,不要耗太多时间在警局,于是我签了罚单。本以为没事了,但后续看到报导的时候却完全走了样,我们的事,马上在网路疯传,脸完全没有马赛克,且护照的资讯也都完整的被秀出来。
报导中还讲述女子说自己在台湾经常这样穿,但是这个说法根本就是子虚乌有,事发当时女子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有后续事情都是男子与警察交谈,警察还说:“国家没有这个规范,只是他们太OVER”。
在这里我要指控菲律宾的报导,完完全全不属实情,恶意毁谤个人名誉,只为了增加曝光度,且菲律宾承诺我们照片不会交流及报导,却在隔天马上看见新闻。而台湾媒体却引用翻译的方式,造成极大的伤害,以及转传男女方的护照资料以及未打马赛克的照片。
看过男子在网络上的PO文之后,男子看来非常后悔,原本和女朋友一起去旅游只是想要留下美好的记忆,只是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好玩,而海岛女朋友惹上大麻烦,还千万让大家不要再误会他的女朋友了~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呢?我们一起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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