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15-第15届全国大选】大马选举委员会怎么成立?主要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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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看守首相Dato Sri Ismail Sabri在10月10日下午3点通过电视直播向全国人民宣布解散国会,而大马选举委员会也在隔天宣布将在10月20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和确定第15届全国大选和沙巴布加雅州议席补选的重要日期,例如提名日和投票日。

(图片来源:网络)

到底什么是选委会?里面的成员由谁组成?宣布解散国会后,他们的角色是什么,该展开什么行动呢?

选委会的职责

选举委员会(Suruhanjaya Pilihan Raya Malaysia/Election Commission of Malaysia)独立于政府部门,在国会解散后,选举委员会将全权负责大选的筹办和监督选举的过程。按照宪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包括了:

  1. 办理国会下议院和各州议会的选举和补选
  2. 每隔8年,重新开展和划分国会和州议会选区的工作
  3. 掌管选民名册
(图片来源:网络)

选委会成员

大马的选举委员会是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5名委员组成。而这些成员则是由国家元首和统治者进行会议后委任。选委会的成为被委任后,需要一直就任直到66岁退休为止。另外,期间除了委员会成员自行辞职,不能被任意解职。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选委会能够免除外界的不当压力下执行任务,以确保选举的而过程是公平和自由的。

根据大马选委会的官方网站显示,目前选委会的的主席是Tan Sri Abdul Ghani,副主席则是Azmi Sharom,至于委员会成员就包括了Datuk Nik Ali、Dato' Chin Phaik Yoong、Zoe Randhawa、Faisal Syam和Dato' Awang Sahari。

选委会主席、副主席(图片来源:选委会官网)

选委会成员(图片来源:选委会官网)

据悉,除了马来西亚之外,具有独立选举委员会的国家还包括了澳洲、加拿大、印度、约旦、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波兰、罗马尼亚、南非、斯里兰卡、泰国和英国等。

看完这篇文章,你对大马的选举委员会有没有更深入的了解呢?


资料来源:Wikipedia董总选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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