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法则】正式生效!没买旅游保险的乘客若行李不见也能向航空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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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从7月份起,【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法则】(Consumer Protection Code 2016)已正式生效,保障消费者乘搭飞机的所有权益,乘客如果遇到遇班机延误、行李不见或被拒绝登机的问题,都能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

该法则是由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所推行的,他们希望乘客都能清楚自身的消费权益,若航空公司有任何不当的行为,应该要积极向该航空公司及该委员会投诉,这样大马的航空业才能够更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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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法则】列明的部分条规,身为消费者的大家一定要知道哦!但要注意的是,这项保护法则只针对所有进出大马的航空公司,若消费者在国外乘搭飞机则不受此保护法的保障。


1. 航空公司不能随意征收隐藏收费

航空公司必须清楚列明机票所有收费细节,不能再以杂费的方式结算乘客的费用,或提供默认选项的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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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航空公司除了标明机票基本价格外,必须一一详细列明机场税、消费税、保险费、行李费、餐饮费等等,让乘客能透明地了解所有收费。


2. 航空公司必须在班机延误时提供乘客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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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班机延误超过2小时,必须提供乘客餐饮,以及有限制的拨电和网络服务
(b) 班机延误超过5小时,必须视情况提供乘客住宿,或往返机场与住宿之间的交通
(c) 一旦班机延误或取消,必需最快时间通知乘客
(d) 若乘客被阻止登机,也能获得这些补偿


3. 行李不见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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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若在飞行途中遗失了,即使乘客没购买旅游保险,航空公司也要给予乘客不超过6200令吉的赔偿。


4. 航空公司需为残障人士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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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必须提供残障人士在乘搭飞机时所需的协助,若残障人士的辅助器材在乘搭飞机时出现损坏或不见的情况,航空公司要依据市价赔偿给残障人士。


5. 航空公司需在30天内解决消费者的任何投诉

倘若航空公司无法在期限内解决问题,消费者就可向该委员会投诉,委员会将在一周内审查相关的投诉,并再给予航空公司两周的时间解决问题。

委员会预料航空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在这个阶段获得解决;倘若相关的纠纷仍无法解决而必须带上法庭,法官则会依据委员会的条例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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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更多航空委员会资料及此新保护法,或欲针对航空公司做出投诉的民众,可浏览航空委员会的官网:www.mavcom.my ,也能拨打热线:03-27720600 / 03-27720677。



资料来源: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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